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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1-11-1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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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3樓ryan83於2011-11-13 00:42發表的 :
第一張違反交通安全規則,罰款3000,第四~六張更扯!站進池塘裡拍,破壞自然生態景觀,罰款8000,第11張也很要命!把學生時期有革命情感的樹 " ㄚ魯巴 " 成這樣,照中華民國性侵不自主植物罪,罰款19,000,最後,罪孽深重的是,忘了帶單眼而用小DC欺騙CF版友,判10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0,000,杰克先生可否認罪?[s:68]
差點忘了問你!你上一次是什麼時候假釋出來的?
 我沒假釋過呀, 但是我是從杜鵑窩裡跑出來滴 [s:59][s:59][s:59]
而且偶要申訴:
[li]我是過馬路時拍的, 而且走的是標準行人專用穿越斑馬線, 而且我衣服上面有安全反光布條,
加上我拿著相機對準他們汔機車, 他們都乖乖停在穿越線後方, 以免越線被偶拍照舉發,
雖然他們面帶兇光, 我仍無所畏懼向前行[/li][li]我有檢查過, 池篖外並無『水深危險, 禁止游泳』的牌子,
不過我有看到禁止帶寵便溺的標語牌, 我已先在公廁解決過, 保証未排放於池塘內[/li][li]請明鑑, 那個Y魯巴, 早已超過廿年追訴期, 檢方早已裁定不起訴,
有新傷的部份, 絕對不是我, 但是我可以打小報告: 我有看到兩隻小狗在附近瞹眛地跑來跑去[/li][li]偶用小DC都有事先講明, 絕無欺騙CF版友之意
[好險, 好險, 不是來追究『騙分』的, 哈哈]
[/li][li]以上, 無罪可認, 大人明察呀~[/li]
『老公, 吃藥時間又到了』
真抱歉, 小人先告退了, 再不回去吃藥會被送回去杜鵑窩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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