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固然是做假的直接原因,但運動員的黃金歲月短暫,如果沒有更多的機會提供給退休的運動員,不久後一樣故態復萌。被網羅到國外發展的球員是少數的幸運兒,能持續發光發熱的人更是屈指可數,大多曇花一現就謝幕了,這些失去舞台的運動員在台灣能做什麼?到學校教球?被安插到養工處上班?還是去擺攤賣雞排?北京奧運一場中台大戰之後,政府砸錢有用嗎?白花納稅人的錢罷了。台灣人熱愛運動並視為生活的一部分嗎?還是一時激情而搖旗吶喊?如果一張門票要花上千元還看不看?可能把錢省下來買名牌的人多些。如果例賽沒有二、三萬觀眾買票入場,球團不可能給球員高薪,最出色的球員不會留在台灣,而只能留在台灣的球員禁不起利誘,打假球自然免不了,這是個惡性循環。與黑道出遊的院長說,要讓公營事業參與經營職業比賽,但這對於運動員有多少吸引力?倒不如讓民眾能持門票全額退稅,才能吸引更多觀眾在下班後去看球賽,球團也才有動機砸大錢留下真正傑出的球員,觀眾也才會更願意花錢買票觀賞精采的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