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onFans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1902|回復: 0

2010 台北市中正區 魅力古蹟攝影大賽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0-9-6 14: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fly]2010 台北市中正區 魅力古蹟攝影大賽[/fly]

http://www.chphoto.com.tw/100pc01.htm

宗旨
台北市中正區從清朝以前到現在一直是商政重心,以清朝「台北城」為區域的「舊城中區」現仍普遍稱之為「博愛特區」,該特區擁有了古城遺跡的許多歷史景點,再加上周圍著名古蹟,台北市中正區可說擁有了北門、總統府、監察院、黃氏節孝坊、撫台街洋樓、台北賓館、舊稱公會館的中山堂…等等諸多珍貴的古蹟,這些古蹟歷經數十年乃至於數百年的洗鍊,多數仍繼續使用中。台北市商業處及台北市北門相機商圈發展協會為了發掘台北市中正區古蹟的魅力、推動北門相機商圈的活力、促進影像文化的動力,特舉辦台北市中正區「魅力古蹟」攝影大賽,歡迎大眾以相機紀錄這些古蹟的魅力以及人文活動之美。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收件日期
    99年8月1日起至99年9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攝影主題
拍攝標的以活動專網http://www.chphoto.com.tw/100pc01.htm 公佈之34處台北市中正區古蹟,能呈現出該古蹟的魅力以及人文活動等相關作品均可。

作品規格
    參加比賽攝影作品須沖放或輸出為5×7吋之彩色相片,不限張數,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護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以棄權論。底片、相紙、相機廠牌不拘(彩色負片、幻燈片、數位均可,數位相機須達八百萬畫素以上)。

參賽程序
    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容(格式如附件),並浮貼於相片背面,並請寄至收件地址(詳本簡章第六條)。

得獎公佈
    除通知得獎人外,10月16日公佈於活動專網以及中華攝影1560期。

獎勵
    金牌獎1名:Nikon D3000 雙鏡頭KIT組合 (AFS DX 18-55mm 與55-200mm VR) 國祥貿易提供、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銀牌獎1名:Samsung NX10+18~55mm台灣三星提供、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銅牌獎3名:
1. Ricoh GXR P10 KIT (P10 28-300mm F3.5-5.6 VC) 恆隆行提供、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2. Olympus E420 KIT (14-42mm) 元佑實業提供、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3. Fujifilm FS-10恆昶實業提供、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佳作10名:各得Nissin Speedlite Di28 高性能小型TTL閃光燈 捷新貿易提供、附獎
中華攝影雜誌1年份。
    入選20名:各得Jenova Royal 10 皇家系列相機背包【附防水雨衣】英連實業提供、附獎中華攝影雜誌1年份。
     **佳作(含)以上每人限得一個獎。

發表
    得獎作品於99年11月5日起至11月8日止在台北世貿三館「2010台北國際數位攝影器材暨影像大展」中公開展出。  

附則
    1.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2.參加比賽之作品,須為本人拍攝,且以未經參加其它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不予評審,並取消參賽資格;若領獎後經察違反本規定,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發出之獎項予以追回,並取消附獎攝影雜誌之期數。
    3.獲獎作品須依照通知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檔案須為每張800萬畫素
以上之tif或jpg光碟檔案,不得插點擴檔,jpg壓縮比之影像品質須達12“最大”),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限期內交付,取消得獎資格。
    4. 獲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之重製權部份需完全充份受權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個人化郵票、大型輸出圖、印製專輯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5參加之作品若用郵寄,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並請在封套上 明:台北市中正區「魅力古蹟」攝影大賽活動小組。
    6.參加攝影比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其它他未訂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評分

參與人數 1參與度 +15 收起 理由
WCC540913 + 15 感謝分享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CanonFans

GMT+8, 2024-4-27 21:29 , Processed in 0.029322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