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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1-3-29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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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12樓(ryan83) 的帖子
您好..以當時空特部的規定,有分基本傘和高空傘兩種,所有歸建在空特部的人一律要接受五次空跳的基本傘訓,地面訓九天就上飛機跳了,高度是1350英呎,正常約70~90秒著地,也曾親眼見傘沒開著地的[s:91]..八秒
事實上前兩次空跳我在跳出機門後是腦袋一片空白,到傘開才清醒..[s:19]像一些特别的單位也都要來受五次空跳的基本傘訓!
我當時是自願加入神龍小組..所以除了基本傘訓之後還有九次特殊地形跳傘,又稱鐵漢傘訓,去跳東港海岸,阿公店水庫,實踐山,
之後再接受六十次高空跳傘基本訓從4000英呎一直到6000英呎,合格後才能成為隊員,之後都從6000或10000英呎跳了,
因為我最後一年轉調去谷關山訓基地,所以只有跳335次而已[s:13]
事實上當年我就做過一件很蠢的事,在6000英呎空跳時,在20秒自由落體期間,開了一瓶易開罐飲料想喝..一打開大約一秒汽水就噴光了,連我上頭的學長也中奬..
回去還被罰跑10000公尺[s: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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