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0806 發表於 2007-10-20 15:45

著作權法

本人因為架設違法的威斯論壇、SDIN論壇供網友交換侵害著作權的電影檔案,遭檢警查獲,被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命令向各位網友說明不得協助會員交換檔案,否則檢警將擇日進行搜索。

wcw0610kimo 發表於 2007-10-20 17:52

不懂你的意思?

phengyao 發表於 2007-10-20 18:09

樓主架設違法的威斯論壇、SDIN論壇供網友交換侵害著作權的電影檔案被檢警查獲,我猜他被判緩起訴,而其中一個條件就是在各大論壇宣導\"不得協助會員交換檔案,否則檢警將擇日進行搜索\"!!!!!!跟撞球寶貝陳純X簽賭案被檢察官要求寫不知幾篇悔過書公佈在網站上宣導賭博的壞處等等的緩起訴類似!!!!!!

該怎麼說 發表於 2007-10-20 18:11

運氣不錯
遇到好的檢察官

阿恆~風 發表於 2007-10-20 22:40



阿門~!別做壞事.......

jeffjjchen 發表於 2007-10-20 23:30

平安就好.

wcw0610kimo 發表於 2007-10-20 23:30

喔 了解
我個人都是去電影院看的 (光明正大 乾淨俐落)

Nova 發表於 2007-10-20 23:34

http://www.cyberone.com.tw/ItemDetailPage/MainContent/05MediaContent.aspx?MMContentNoID=43611&MMMediaType=hot_news

法小金 發表於 2007-10-21 00:20


還有這種的.....
真妙

阿瑋瑋 發表於 2007-10-25 02:51

要小心!!

niscom 發表於 2007-11-1 08:15

再提供各位一個消息, 最近我們學校接到教育部的來文, 針對Foxy這個軟體, IFPI已經對它的提供者和使用者提告, 所以要我們宣導別再使用, 以免被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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